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ღ★★★,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ღ★★★、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ღ★★★,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ღ★★★。
2 本公司董事会赏金船长免费版ღ★★★、监事会及董事ღ★★★、监事ღ★★★、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ღ★★★、完整性ღ★★★,不存在虚假记载赏金船长免费版ღ★★★、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ღ★★★,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ღ★★★。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ღ★★★,截至2023年12月31日ღ★★★,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ღ★★★,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ღ★★★。
根据安泰科数据显示ღ★★★,2023 年中国铜板带加工产能398.1 万吨ღ★★★,全年中国铜板带加工生产量244.7 万吨ღ★★★,全年铜板带消费量为 242.2 万吨ღ★★★,整体产能利用率不高ღ★★★。在高端铜板带方面ღ★★★,2023年消费量在 82.6 万吨ღ★★★,较上年增长 9.3%ღ★★★,其中ღ★★★,高精紫铜板带消费量达到 28.1 万吨左右ღ★★★,较上年增加 6.4%ღ★★★,高精黄铜板带消费量为 8.9 万吨ღ★★★,较上年增长 2.6%ღ★★★,高精青铜板带消费量为 21.4 万吨ღ★★★,较上年增长 29.5%ღ★★★,高精白铜板带消费量为 5.3 万吨ღ★★★,较上年减少 11.4%ღ★★★,高铜合金带消费量为 18.8 万吨ღ★★★,较上年增长 5.1%ღ★★★。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铜基材料研发和制造基地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ღ★★★。在铜加工领域具备较强的产品制造及研发能力ღ★★★,拥有近二十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ღ★★★,多项产品获国家级荣誉称号ღ★★★,产品在国内市场有较高的美誉度ღ★★★,被中国海关和外经贸部列入高新企业产品目录ღ★★★。其中高端铜板带材加工能力及销售规模在国内位居前列ღ★★★;公司与国内及海外多家知名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ღ★★★,高端产品在国内及海外市场销售份额正不断扩大ღ★★★。
公司专注高性能ღ★★★、高精密度铜合金板带产品的研发ღ★★★、生产和销售ღ★★★。主导产品有高精密度黄铜ღ★★★、高铜ღ★★★、青铜和白铜裸带以及其回流镀锡ღ★★★、热浸镀锡带材等ღ★★★;产品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ღ★★★、消费电子ღ★★★、新能源汽车ღ★★★、LEDღ★★★、光伏电力ღ★★★、新一代信息技术及5Gღ★★★、智能终端等行业领域ღ★★★。公司持续加强技术研发ღ★★★,进行产业升级ღ★★★,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ღ★★★,逐步成为金属材料生产制造领域的头部企业ღ★★★,进一步迈向公司愿景目标ღ★★★:成为有突出社会价值的世界一流金属材料供应商ღ★★★。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ღ★★★、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ღ★★★,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ღ★★★。
报告期内ღ★★★,公司坚持“品质优先ღ★★★、品牌致胜”ღ★★★,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ღ★★★,在项目发展ღ★★★、管理改善ღ★★★、新品开发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ღ★★★。但是由于孙公司广西鑫科铜业有限公司2023年尚处于项目产能爬升期ღ★★★,未形成规模效益ღ★★★,以及子公司鑫谷和金属(无锡)有限公司搬迁项目建设导致产销规模下降等因素ღ★★★,使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ღ★★★。2023年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9,992.38万元ღ★★★,同比上升3.44% 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2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ღ★★★,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ღ★★★。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ღ★★★,其中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ღ★★★、“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ღ★★★、“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ღ★★★,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ღ★★★。
2024年3月28日ღ★★★,公司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及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ღ★★★,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ღ★★★。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ღ★★★,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ღ★★★。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ღ★★★,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ღ★★★。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赏金船长免费版ღ★★★,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ღ★★★,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ღ★★★,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ღ★★★,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ღ★★★。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ღ★★★,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ღ★★★。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ღ★★★,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ღ★★★:
①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ღ★★★,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ღ★★★,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ღ★★★,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ღ★★★。
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ღ★★★,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ღ★★★,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ღ★★★。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ღ★★★,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ღ★★★,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ღ★★★、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ღ★★★。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ღ★★★,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ღ★★★,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ღ★★★。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ღ★★★,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ღ★★★,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ღ★★★,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ღ★★★:
(1)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ღ★★★,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ღ★★★。
(2)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ღ★★★,则应当予以披露(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后已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违约事项等)ღ★★★。假如基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ღ★★★,企业将被视为未遵循相关契约条件的ღ★★★,则应当披露这一事实ღ★★★。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ღ★★★、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ღ★★★,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ღ★★★: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ღ★★★,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晚上在车上吃我的葡萄ღ★★★,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ღ★★★,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ღ★★★。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ღ★★★,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ღ★★★,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ღ★★★。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ღ★★★。
(1)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ღ★★★,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ღ★★★,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ღ★★★:
①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ღ★★★。但是ღ★★★,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ღ★★★,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ღ★★★。
Ⅱ第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ღ★★★,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ღ★★★。
Ⅲ第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例如自收到发票后的30至40天)ღ★★★,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例如与第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属于同一业务或地区的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ღ★★★。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ღ★★★,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如分层区间)ღ★★★。
③第②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赏金船长免费版ღ★★★、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ღ★★★。
(2)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ღ★★★,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ღ★★★。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ღ★★★,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ღ★★★。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ღ★★★,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ღ★★★,并且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第(1)②项下Ⅱ和Ⅲ所要求的期初信息ღ★★★。企业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中期报告中披露第(1)项和第(2)项所要求的信息ღ★★★。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ღ★★★,在租赁期开始日后ღ★★★,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ღ★★★,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ღ★★★。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ღ★★★,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ღ★★★。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ღ★★★,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ღ★★★,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ღ★★★。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ღ★★★,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ღ★★★。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ღ★★★,若提前执行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ღ★★★。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ღ★★★,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ღ★★★、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ღ★★★、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ღ★★★。
本次变更后ღ★★★,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ღ★★★。其他未变更部分ღ★★★,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ღ★★★、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ღ★★★、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ღ★★★。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ღ★★★,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ღ★★★、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ღ★★★。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ღ★★★,变更会计政策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ღ★★★,能够客观ღ★★★、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ღ★★★。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ღ★★★。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ღ★★★,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ღ★★★。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ღ★★★。
审计委员会认为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ღ★★★。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ღ★★★、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晚上在车上吃我的葡萄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ღ★★★。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ღ★★★,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ღ★★★,即9:15-9:25,9:30-11:30ღ★★★,13:00-15:00ღ★★★;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ღ★★★。
涉及融资融券晚上在车上吃我的葡萄ღ★★★、转融通业务ღ★★★、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ღ★★★,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ღ★★★。
上述议案1-9已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七次董事会ღ★★★、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ღ★★★、《中国证券报》ღ★★★、《证券日报》ღ★★★、《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ღ★★★。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ღ★★★,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ღ★★★,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ღ★★★:进行投票ღ★★★。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ღ★★★,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ღ★★★。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ღ★★★。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ღ★★★,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ღ★★★。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ღ★★★,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ღ★★★。投票后ღ★★★,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ღ★★★。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ღ★★★,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ღ★★★,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ღ★★★,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ღ★★★。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ღ★★★,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ღ★★★。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ღ★★★。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ღ★★★、本人身份证ღ★★★,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ღ★★★、授权委托书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ღ★★★。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赏金船长免费版ღ★★★、营业执照复印件ღ★★★、法人身份证ღ★★★,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ღ★★★、授权委托书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ღ★★★,并代为行使表决权ღ★★★。
备注ღ★★★: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ღ★★★、“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ღ★★★,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ღ★★★,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 获得补助金额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6日晚上在车上吃我的葡萄ღ★★★,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合计654.17万元ღ★★★。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ღ★★★,上述政府补助均为与收益相关补助ღ★★★,计入当期损益ღ★★★。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6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654.17万元ღ★★★,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68%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654.17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补助ღ★★★,计入当期损益ღ★★★。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最终结果为准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ღ★★★,为客观ღ★★★、公允地反映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ღ★★★,基于谨慎性原则ღ★★★,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ღ★★★。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ღ★★★,并依据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ღ★★★,公司计提减值情况如下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ღ★★★,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ღ★★★,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ღ★★★、应收账款ღ★★★、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ღ★★★,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ღ★★★。经测试ღ★★★,2023年度计提坏账损失共计2,384.99万元ღ★★★:①应收票据计提坏账损失46.71万元ღ★★★;②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2,335.16万元ღ★★★,其中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ღ★★★:公司应收芜湖市开恒金属材料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恒金属公司”)1,971.42万元ღ★★★,本期经公司多次催收ღ★★★,开恒金属公司逾期未偿还ღ★★★,公司已诉至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采取司法途径催收款项ღ★★★,并于2023年11月16日取得胜诉的生效判决ღ★★★,但开恒金属公司仍未支付ღ★★★,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ღ★★★,经法院强制执行发现开恒金属公司无可供执行资产ღ★★★,款项预计难以收回ღ★★★。据此ღ★★★,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全额单项计提坏账损失1,971.42万元(其中2022年度已计提19.78万元ღ★★★,2023年度补计提1,951.64万元)ღ★★★;③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3.12万元ღ★★★。
公司对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ღ★★★,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ღ★★★,转回存货跌价损失214.52万元ღ★★★。
公司2023年度确认减值准备合计2,170.47万元ღ★★★,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2,170.47万元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芜湖总部会议室召开ღ★★★。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ღ★★★、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ღ★★★。会议应到董事7人ღ★★★,实到董事7人ღ★★★。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ღ★★★,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ღ★★★。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ღ★★★。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ღ★★★,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ღ★★★,综合考虑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ღ★★★,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ღ★★★:临2024-017)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ღ★★★:临2024-018)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ღ★★★:临2024-019)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ღ★★★:临2024-020)ღ★★★。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ღ★★★。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ღ★★★、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ღ★★★:临2024-021)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ღ★★★:临2024-022)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芜湖总部会议室召开ღ★★★,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ღ★★★、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ღ★★★。会议应到监事3人ღ★★★,实到监事3人ღ★★★。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勇先生主持ღ★★★,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ღ★★★。
2ღ★★★、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ღ★★★,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ღ★★★;
报告期内ღ★★★,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ღ★★★,认线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ღ★★★。监事会认为ღ★★★: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ღ★★★。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真实ღ★★★、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ღ★★★。
2024年ღ★★★,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履责ღ★★★,提高监督实效ღ★★★,严格按照《公司法》ღ★★★、《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ღ★★★,依法对董事ღ★★★、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和公司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ღ★★★。同时ღ★★★,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ღ★★★,依法列席董事会ღ★★★、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ღ★★★,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事项的合法性ღ★★★、合规性ღ★★★,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ღ★★★,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ღ★★★,促进公司持续ღ★★★、健康发展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ღ★★★,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ღ★★★,综合考虑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ღ★★★,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晚上在车上吃我的葡萄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ღ★★★:临2024-017)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ღ★★★:临2024-019)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ღ★★★:临2024-020)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ღ★★★:临2024-021)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ღ★★★,截至2023年12月31日ღ★★★,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16,656,620.82元ღ★★★。经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ღ★★★,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ღ★★★,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ღ★★★,综合考虑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ღ★★★,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ღ★★★。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ღ★★★,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ღ★★★,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ღ★★★。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ღ★★★,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ღ★★★,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ღ★★★,根据2024年的经营计划ღ★★★,拟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等21家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ღ★★★,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ღ★★★。具体情况如下ღ★★★:
具体额度以各家银行的批复为准ღ★★★。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ღ★★★,并签署相关文件ღ★★★。
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赏金船长免费版ღ★★★,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ღ★★★:本次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提供担保人民币1,950万元ღ★★★。截至本公告日ღ★★★,公司实际为鑫科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1,826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1,950万元)ღ★★★。
●特别风险提示ღ★★★:截至本公告日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1,826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1,950万元)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25.57%ღ★★★。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ღ★★★。
2024年3月28日ღ★★★,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ღ★★★,为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与交通银行芜湖分行在2024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8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ღ★★★,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950万元ღ★★★,保证期间为三年ღ★★★,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ღ★★★。
截至本公告日ღ★★★,公司实际为鑫科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1,826万元(含此次签订的担保合同人民币1,950万元)ღ★★★,鑫科铜业其他股东未向鑫科铜业提供担保ღ★★★。
3ღ★★★、经营范围ღ★★★:铜基合金材料ღ★★★、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晚上在车上吃我的葡萄ღ★★★、超细金属ღ★★★、稀有及贵金属材料(不含金银及制品)ღ★★★、特种材料ღ★★★、电线电缆ღ★★★、电工材料及其它新材料开发ღ★★★、生产ღ★★★、销售ღ★★★;辐射加工(限辐射安全许可证资质内经营)ღ★★★;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以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晚上在车上吃我的葡萄ღ★★★、仪器仪表ღ★★★、机械设备ღ★★★、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ღ★★★,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ღ★★★。
7ღ★★★、保证范围ღ★★★: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ღ★★★、复利ღ★★★、罚息ღ★★★、违约金ღ★★★、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ღ★★★。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ღ★★★、诉讼费(或仲裁费)ღ★★★、保全费ღ★★★、公告费ღ★★★、执行费ღ★★★、律师费ღ★★★、差旅费及其它费用ღ★★★。
8ღ★★★、合同的生效ღ★★★: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ღ★★★:(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ღ★★★;保证人为自然人的ღ★★★,保证人签名ღ★★★;(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ღ★★★。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ღ★★★,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ღ★★★,具有必要性ღ★★★。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ღ★★★,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ღ★★★,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ღ★★★、履约能力ღ★★★,担保风险可控ღ★★★。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ღ★★★。
经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ღ★★★,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22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ღ★★★、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ღ★★★、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ღ★★★,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ღ★★★,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ღ★★★:公司调整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实际资金需要ღ★★★,上述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ღ★★★,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ღ★★★。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提供担保人民币1,950万元ღ★★★,截至本公告日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71,826万元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25.57%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在人民币222,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对外提供担保(其中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0,000万元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62.24%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交易目的ღ★★★、交易品种ღ★★★、交易工具ღ★★★、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ღ★★★:为有效降低铜ღ★★★、锌ღ★★★、锡ღ★★★、镍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ღ★★★,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ღ★★★,交易品种为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ღ★★★、锌ღ★★★、锡ღ★★★、镍期货ღ★★★。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ღ★★★。铜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35,000万元ღ★★★,锌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2,300万元ღ★★★,锡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5,000万元ღ★★★,镍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5,000万元ღ★★★。
●履行的审议程序ღ★★★:已经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
●特别风险提示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ღ★★★,以合法ღ★★★、谨慎ღ★★★、安全和有效为原则ღ★★★,不以套利ღ★★★、投机为目的ღ★★★,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ღ★★★、政策风险ღ★★★、流动性风险ღ★★★、资金风险ღ★★★、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等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ღ★★★。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专注于高性能ღ★★★、高精密度铜合金板带产品的研发ღ★★★、生产和销售ღ★★★。受铜ღ★★★、锌ღ★★★、锡ღ★★★、镍等原材料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ღ★★★,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ღ★★★,对冲原材料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ღ★★★,公司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ღ★★★,进行风险控制ღ★★★,减少和降低原材料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ღ★★★。
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ღ★★★。铜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35,000万元ღ★★★,锌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2,300万元ღ★★★,锡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5,000万元ღ★★★,镍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5,000万元ღ★★★。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ღ★★★。
监管机构如对期货市场相关政策法规等进行修订ღ★★★,有可能短期内导致期货价格波动较大或期货交易不活跃ღ★★★,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ღ★★★。
内部工作流程ღ★★★、风险控制系统ღ★★★、员工职业道德ღ★★★、交易系统等方面如果出现问题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ღ★★★。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ღ★★★、网络故障ღ★★★、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ღ★★★,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ღ★★★、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ღ★★★,从而带来相应风险ღ★★★。
严格按公司相关期货保值管理制度对各金属品种进行套期保值ღ★★★,严禁投机性交易ღ★★★,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ღ★★★。同时ღ★★★,期货主管部门每日向公司期货工作小组报告当天新建头寸情况ღ★★★、计划建仓及平仓头寸情况ღ★★★、期货保值后当日期现货对锁变动情况及最新市场信息等情况ღ★★★。
严格按公司相关期货保值管理制度对期货操作人员要求来配置ღ★★★,同时ღ★★★,公司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ღ★★★,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ღ★★★。
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ღ★★★、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晚上在车上吃我的葡萄ღ★★★,并具备稳定可靠的维护能力ღ★★★,保证交易系统正常运行ღ★★★。如本地发生停电ღ★★★、计算机及企业网络故障使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ღ★★★,公司将及时启用备用无线网络ღ★★★、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委托期货经纪公司进行交易ღ★★★。
1ღ★★★、公司设专人负责期货操作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ღ★★★,应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ღ★★★、董事长ღ★★★,同时上报期货工作小组ღ★★★:
1)公司总经理在得到期货操作人员报告的风险后应立即召集期货工作小组会议ღ★★★,讨论风险情况和必须采取的应对措施ღ★★★;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ღ★★★,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ღ★★★,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ღ★★★,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ღ★★★,增强财务稳健性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ღ★★★,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ღ★★★、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ღ★★★,不会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ღ★★★。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ღ★★★、《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ღ★★★、《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ღ★★★、《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ღ★★★,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ღ★★★,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ღ★★★、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ღ★★★,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赏金船长免费版ღ★★★、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ღ★★★。
●担保金额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23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ღ★★★、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ღ★★★、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ღ★★★,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ღ★★★。
●特别风险提示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00%赏金船长免费版ღ★★★,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ღ★★★。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ღ★★★,明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ღ★★★,公司拟就对外提供担保事项进行重新授权ღ★★★,具体情况如下ღ★★★:
1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23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ღ★★★、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ღ★★★、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ღ★★★,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ღ★★★。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ღ★★★。
2ღ★★★、上述额度为预计担保总额ღ★★★,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ღ★★★。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未在上表列示的控股子公司和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担保额度内ღ★★★,各自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ღ★★★。
1ღ★★★、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ღ★★★,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ღ★★★,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ღ★★★、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ღ★★★。
2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前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及偿还债务能力ღ★★★,并在担保期限内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ღ★★★,审慎判断担保事项是否存在逾期的风险ღ★★★。
上述担保系公司预计额度ღ★★★,具体的担保金额ღ★★★、担保方式ღ★★★、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ღ★★★。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ღ★★★,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ღ★★★。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ღ★★★,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发展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ღ★★★,具有必要性ღ★★★。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ღ★★★,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ღ★★★,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ღ★★★、履约能力ღ★★★,担保风险可控ღ★★★。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ღ★★★。
公司董事会认为ღ★★★: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宜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ღ★★★,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ღ★★★,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ღ★★★。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ღ★★★,资信情况良好ღ★★★,担保风险可控ღ★★★。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ღ★★★。
本次调整后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23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ღ★★★、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ღ★★★、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ღ★★★,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ღ★★★。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68.09%ღ★★★,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ღ★★★。疯狂赏金app官方下载苹果ღ★★★,赏金船长app下载ღ★★★。赏金船长(中国)官方网站手机app下载ღ★★★,